胡乱泊车在残障人士车位 执法人员有权锁轮胎

吴小姐表示,早前她到班丹英达丰隆银行提钱,由泊车位不足,她就将车子泊在残障人士专属泊车位上。



她说,当时她对自己将车泊在残障人士专属泊车位感到担心,害怕会接传票,因此,在前往购买泊车固本前,她已先询问在场的执法人员是否允许。



“当时我还指我的车辆位置给他们看,他们也表示没问题,所以我才去买泊车固本。”她指出,岂料,当她进去银行不足5分钟出来时,其车辆轮胎已被市议会上锁。她透露,她共付了50令吉市议会才开锁。



“这件事情对我很不公平,他们(执法人员)明明说可以将车辆暂时性泊在该位子上,为何转个头就锁我车轮呢?”


 

安邦再也市议员刘锦明表示,在安邦再也市议会围内,特预备给残障人士的泊车位是不允许其他公众泊车。他说,残障人士泊车位是专门让有需要人士使用,公众若胡乱将车辆泊在内,执法人员绝对有权力锁轮胎或发出传票给车主。



“如果车主接到传票,她还可以向市议会求情,要求减低款额;若轮胎被锁,她一定得付50令吉开锁费”。”



他说,公众应该有这方面的醒觉,以免被误导。他也呼公众需自律,勿乱泊车,以免接到传票。



= 文摘自中国报 =